项目编号:320117101N24090016
受南京市溧水区白马镇朱家边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南京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决定对朱家边油坊项目施工进行交易,该项目由白政发【2024】11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其他,招标人为南京市溧水区白马镇朱家边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代理机构为南京久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溧水区白马镇
招标内容及规格:朱家边油坊项目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范围:朱家边油坊项目施工,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油坊项目土建工程,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室外镀锌方管围墙及混凝土硬化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规模(估算价):1549732.16元
工期(交货时间):60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及以上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及以上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六个月(2024年4月-2024年9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三、报名方式
电脑端:打开【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
手机端:下载【江苏农村产权】APP注册及报名手续详见附件。
注意事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上传以下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方承诺书;
报名人待报名审核通过后至招标代理处获取招标文件,报名结束后,各报名人的关联性由招标代理进行审查。以上材料原件请投标人或招标代理于开标时间前带至南京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报名咨询电话:025-58066075。
四、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从 2024年10月09日9时00分到2024年10月14日17时00分,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邮件将a.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c.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d.标书工本费汇款凭证(支付宝汇款账号:18751923192,汇款时备注单位全称和项目简称);e.投标方承诺书(格式见附件)扫描件发送至1916809907@qq.com,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电子版将发送至登记的邮箱,纸质版文件可联系招标代理邮寄(顺丰到付)。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保证金 30000.00 元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至南京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账户:3201140031010000032711,开户行:紫金农商银行河西支行)内,须注明投标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5、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10:30:00
五、资格审查办法
5.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无
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 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无
六、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合理低价法。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开标时由南京公证处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值在开标时由南京公证处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8%;Q1、K1值在开标时由南京公证处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备注:当满足基本要求评审的投标人超80家时,应当将满足基本要求的投标人先按报价进行排序,去除高价部分的20%(四舍五入取整,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和低价部分的20%(四舍五入取整,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后,计算报价平均值A(报价平均值A 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等任何情形而改变,计算错误除外)。
(2)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3)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100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0 分
(5)其他要求按宁建规字[2023]1号第三条执行。投标人需满足招标文件有关企业资质、投标保证金、工期、质量标准和投标报价等基本要求。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农村产权交易中心101会议室(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8号B5幢1层101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两个小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不能到场或到场但提供不了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的,招标人将认为其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未报名者不得进场参加投标。
7.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规定的截止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3、投标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加盖公章PDF格式,U盘形式)。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7.4、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2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南京农村产权交易中心101会议室(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8号B5幢1层101会议室)
八、注意事项
8.1、本次招标采用钉钉直播方式开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具体递交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按递交投标文件顺序的前30名投标单位可参加现场开标会议,其他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后在开标现场扫描钉钉二维码进群观看开标过程,投标人因自身原因不观看开标过程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2、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3、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8.4、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①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另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同时任个体工商户(个体经济组织)经营者。(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8.5、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期内单位和项目经理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8.6、根据建办市[2019]50 号文及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7、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编入投标文件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编入投标文件的电子注册证书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8.8、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集中清理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通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3〕91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8.9、报名结束后,如产生三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标方,交易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如产生三个以下符合条件的意向投标方,本次项目重新招标;
8.10、中标方须于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30日内签订合同,否则投标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标段重新招标。
8.11、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8.12、近两年内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不得参加投标。
8.13、项目交易过程中,若发现围标串标、提供虚假材料等违法违规行为,违规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8.14、公告在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http://www.jsnc.gov.cn/)、南京市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 http://nj.jsnc.gov.cn/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等媒介上发布。
8.15、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溧水区白马镇朱家边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白会计
电话:13813090298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久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电话:18751923192
联系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橡树城小区36栋2单元1106室
发布平台:南京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8号B5幢1层
联系人:张工
电话:025-58066075
南京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2024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