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3.7万吨特种产品饲料添加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公示

2023-03-24 16:24:13 南京国家农高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年产3.7万吨特种产品饲料添加剂项目

建设单位:蓝星安迪苏健康营养(南京)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位于南京市溧水区白马镇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内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拟建设7条稀释混配饲料添加剂生产线以及配套的生产厂房、仓库、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等;项目主要采用混合、灌装等生产工艺,建成后可形成年产3.7万吨特种产品饲料添加剂的生产规模。

二、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各生产线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如风送上料以及投料、称重、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投料、混配以及灌装过程挥发的甲酸、乙酸、丙酸等有机酸废气等),实验室操作过程中产生的实验废气,香甜味剂原料成品仓库和废包装及废固仓库逸散产生的异味气体以及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等。项目工艺生产无敞开式作业,针对部分生产线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含颗粒物、VOCs以及恶臭类的气体等)以及实验室操作过程中产生的实验废气、香甜味剂原料成品仓库和废包装及废固仓库逸散产生的异味气体,拟采用“布袋除尘+喷淋洗涤+光催化氧化+等离子裂解+活性炭吸附”的多种技术联合处理,并通过15m高排气筒(编号:FQ-1)排放;针对2#厂房部分固体生产线运转过程中产生的清洁粉尘(即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处理后再通过15m高排气筒(编号:FQ-2)排放;针对3#厂房部分固体生产线运转过程中产生的清洁粉尘(即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处理后再通过15m高排气筒(编号:FQ-3)排放;针对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主要为NH3H2S),对各构筑物加盖密封收集,经“水洗+碱洗”处理后再通过15m高排气筒(编号:FQ-4)排放。

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废气处理环节废水、员工生活污水以及初期雨水,其中设备清洗废水(除含硒废水外)和地面冲洗废水采用废水收集池进行收集、员工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初期雨水采用集水池进行收集,接着统一排往厂内污水预处理系统进行集中处理(此外,含硒废水拟单独收集后,先采用离子交换工艺进行处理,完成处理后再排入厂内污水预处理系统)。上述废水在通过厂内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完成集中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接管至溧水区白马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其尾水达标后排入白马河。

噪声:本项目所涉及高噪声主要来自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通过安装各种消声、减震等设施减低噪声,同时合理规划设备位置,加上厂内拟建绿化的降噪效果,使项目噪声得到有效的控制,基本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灌装/包装工段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和废料(即不合格品),实验室操作过程中产生的实验废液、实验废渣和实验室废物,纯水制备定期产生的废过滤材料,废气治理过程产生的布袋除尘器集尘、废活性炭和废UV灯管,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污泥以及员工生活垃圾等。其中非可燃固体粉末废包装材料、废料(即不合格品)、废过滤材料和布袋除尘器集尘均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委托相关第三方回收处理;而涉及存储甲/乙类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实验废液、实验废渣和实验室废物,废活性炭和废UV灯管以及废离子交换树脂、污泥均属于危险废物,拟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另外,厂区生活垃圾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故上述固体废物均不外排。

综上所述,本项目对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采取了合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满足达标排放。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选址合理,符合地方区域规划要求;拟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和经济可行,能够保证各类污染物均可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总体上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因此,从环保角度来讲,本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周边居民及法人和其他组织。主要事项包括对该项目建设与否所持的态度和原因,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以及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等(征求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通过电话、传真、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电子邮件等形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蓝星安迪苏健康营养(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经理

电话:025-57688038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名称: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水佐岗64号金建大厦

联系人:杨工

电话:025-85608182

电子信箱:1048650217@qq.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自公布日起5个工作日内。


附件:1、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doc

            2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pdf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