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南林南部镇西北路前期咨询及可行性研究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南京溧水建达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一、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南林南部镇西北路前期咨询及可行性研究;
2. 工程地点:南京市溧水区白马镇;
3. 服务期:40日历天;
4. 最高限价:32.54万元;
5. 发包范围及内容:镇西北路长约1km,宽30m,包含道路、雨污分流、绿化等。内容包括(1)前期咨询及项目申请报告编制服务;(2)包括现状地形图测量、勘察。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1)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工程咨询综合资信证书(甲级);或者工程咨询专业资信证书(甲级)(业务含市政公用工程)(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
2. 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1)具有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且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2年12月-2023年5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并加盖单位公章,若项目负责人为退休返聘人员则无需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相关部门开具的有效退休证明及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2020年6月1日(含)以来具有6000万元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类可研业绩,成果文件已经取得有关部门批复同意。(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成果文件、付款发票复印件和银行流水并加盖公章,时间和金额以成果文件为准)
(2)投标人自2020年6月1日(含)以来具有6000万元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类前期设计咨询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成果文件、付款发票复印件和银行流水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
4. 本次发包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23年06月25日至2023年6月27日17:30(周日不计)。
2. 获取方式:
请各潜在投标人将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2207903091@qq.com),并注明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
四、资格审查办法
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省市相关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 本工程资审合格条件为:
(1)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工程咨询综合资信证书(甲级);或者工程咨询专业资信证书(甲级)(业务含市政公用工程)(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
2. 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1)具有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且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2年12月-2023年5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并加盖单位公章,若项目负责人为退休返聘人员则无需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相关部门开具的有效退休证明及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2020年6月1日(含)以来具有6000万元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类可研业绩,成果文件已经取得有关部门批复同意。(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成果文件、付款发票复印件和银行流水并加盖公章,时间和金额以成果文件为准)
(2)投标人自2020年6月1日(含)以来具有6000万元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类前期设计咨询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成果文件、付款发票复印件和银行流水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
(5)若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咨询单位和勘察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牵头单位为咨询单位;
③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
④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符合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7)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现场纸质递交,详见招标文件。
六、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6月30日上午9:30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南京市溧水区白马镇白马大道111号224会议室。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 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江苏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白马镇白马大道111号
联系人:杜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南京溧水建达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溧水区中山路5号(乐骋建设大院)3楼301室
代理机构联系人:甘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251797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