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中小食品产业园基础设施维修服务,所需资金来源国有资金,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省教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中小食品产业园基础设施维修服务
2、工程地点:溧水区白马镇食品园大道(食品加工产业园区内)
3、服务期要求:一年(若工程总量未超过50万元,期满后和他终止;若未满一年但费用达50万元,合同亦终止。)
4、招标内容:目前需要对白马镇中小食品产业园损坏的公共基础设施,包括不限于楼道维修、窨井盖维修、门禁维修等内容。
5、招标最高控制费率:50万元(结算审计价的90%作为招标控制费率(结算编制及计费的原则见招标文件),投标价高于招标控制费率作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并附有投标人为投标的项目经理缴纳的近半年(2023年1月-2023年6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以溧水区城建局核发的2022年下半年《溧水区政府投资项目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评分表》或《溧水区政府投资项目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合格表》中的企业最终得分为准(办理部门:溧水区城建局市场监管科)。
四、获取招标文件方法和地址:
1.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购买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地址:南京市溧水区大西门街109号双高设计院504)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 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7月21日17:00止。
3.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第三项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资料(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等级符合公告要求(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核查);
3、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提供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含B类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附有投标人为投标的项目经理缴纳的近半年(2023年1月-2023年6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以溧水区城建局核发的2022年下半年《溧水区政府投资项目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评分表》或《溧水区政府投资项目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合格表》中的企业最终得分为准(办理部门:溧水区城建局市场监管科)(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5、企业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服务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形(提供承诺书);
6、投标单位提交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承诺书);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七、其他:
1、投标人参加开标会人员要求: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时达的,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书视为无效标书。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招标人:江苏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教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溧水区白马镇 |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溧水区大西门街109号 |
招标人邮编:211200 | 代理机构邮编:211200 |
招标人传真:/ | 代理机构传真:/ |
发包人联系人:顾工 | 代理机构联系人:瞿工 |
发包人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018069631 |